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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示范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5-09-25   访问量:1079

项目概况

平原示范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3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平竞谈-2025-10   

2.采购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200000.00

最高限价:2958428.3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平原示范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

3200000.00

2958428.3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平原示范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综合办公区等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2034.1平方米。

2)采购内容:平原示范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及质保期内保修。

3)质量要求:合格

4)质保期:2年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项目,即:工程施工单位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同时项目经理应为本公司人员,需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信誉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25日8:30至2025年9月29日18:00(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9月3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谈判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2.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标准100%计取,由成交人向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3.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本项目采用不少于三轮谈判方式,要求在每次开始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监督部门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电话:0373-75531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治理委员会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瑞和一期社会治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鸽

联系方式:13383812818

2.代建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凤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瑞和小区综合楼1号楼

联系人:刘丽珂

联系方式:1856826760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乡市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联系人:牛红莲、王亚楠

电话:16650312337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红莲

电话:16650312337

新乡市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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